关于赔偿数额,腾讯公司提供了大量证据,主要证据包括腾讯公司支付了1.2亿元《中国好声音(第三季)》节目版权,并提交了多份价值共计1.98亿元的涉案节目广告合同。因此法院综合以下几方面因素确定了本案的赔偿数额,《中国好声音(第三季)》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及极高的商业价值;暴风公司在《中国好声音(第三季)》被列入国家版权局公布的36部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之后,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次发出预警通知的情况下,无视他人合法权益,仍然在涉案节目热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的主观恶意非常明显;暴风影音网站知名度高,广告客户覆盖面广,且在涉案节目中投放了广告,可以推断出被告通过实施侵权行为违法获利数额较大。
石景山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因暴风公司涉案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明显超出著作权法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万元,为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惩戒恶意侵权行为,法院最终酌定赔偿数额为100万元,合理支出1万元,6案共计606万元。
目前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